专业法务支招“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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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根据《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至2013年末,全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88.2%。但随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持续高速增长,其中因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比重很大。
究其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许多企业分管企业劳动人事还不具备相应法律知识,而且往往都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观点,比如试用期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只要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辞退员工等等;另一方面,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企业的员工越来越多地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