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务支招“劳动仲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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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法制网报道,2011年邻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件,2012年198件,2013年223件,2014年1-7月已超过280件。2011年至今,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邻水法院判决结案89件,调解结案121件,撤诉结案134件。可见,劳动争议案件在持续上升。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加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成本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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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法制网报道,2011年邻水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件,2012年198件,2013年223件,2014年1-7月已超过280件。2011年至今,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邻水法院判决结案89件,调解结案121件,撤诉结案134件。可见,劳动争议案件在持续上升。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加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成本大幅下降。
劳动仲裁相较于商事仲裁来说,周期更短,收费更低。可以说劳动仲裁是除协商和调解之外,成本最低的纠纷解决方式的。
价格低但是质量不能低。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以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和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
申请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
被诉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委员会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按规定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
受理费在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时预交。
处理费按仲裁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兼职仲裁员补助费、文书表册印制费、交通费等。
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后5日内预付,案件结案时据实结算。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按过错责任大小分别负担。当事人撤诉的,由撤诉方负担。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仲裁费由双方共同负担。
若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减交、缓交或免交。
随着网络通讯的发达,其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影响着法定证据的种类。
很多时候劳动者如果想要辞职,会发给邮件或者用短信辞职,若后期关于辞职的劳动纠纷需要举证的话,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1、首先,电子邮件作为即时通讯的一种形式,具有证据特点中的 “关联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或者通过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内容及源代码等进行公证取证。
电子邮件就具备了证据的 “客观性”与 “合法性”。具备了 “三性”的证据在法律上具备合法效力,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
······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后仍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考虑是否及时主张权利,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随着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在面对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时,很多人会选择向劳动局申请仲裁。那么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哪些呢?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却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计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载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3、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时起诉人还应提交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注意事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无论哪一方申请调解、仲裁,都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诉人。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的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仲裁裁决应自受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