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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问题   专业法务答疑

专业法务支招“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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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工伤专题,由工伤律师免费为您提供工伤鉴定标准、工伤赔偿标准等权威律师在线解答,和专业律师建议,帮您快速处理工伤难题。

近年来,外出农民工遭遇工伤却得不到相应的医院待遇和赔偿的事件屡有发生。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大部分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等事故高发产业,其中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仅为41.3%,未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占58.7%,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中加工伤保险的外出农民工仅有28.5%。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往往因雇主或单位拒绝支付费用而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更有甚者,还会发生以“跳楼、跳海”等一系列自杀行为引起社会关注,要求支付赔偿或者薪水的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用人单位缩减用工成本,不愿意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农民工认为社保费用太高,不划算或者自身已有新农保,不乐意交钱缘故。

易法通就此特设“工伤”专题,由易法通八年经验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1.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2. "工伤"的常见问题
  3. 专业法务对"工伤"的建议
  4. "工伤"的法务观点文章
  5. "工伤"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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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

    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般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交通食宿费

    1、赔偿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赔偿条件: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员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康复治疗费

    1、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计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2、赔偿条件: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的评定。

    (三)辅助器具费

    ······

    "工伤"的常见问题

    1.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写?

      范本如下: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1. 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是怎样的?

      参保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事宜,按统筹地区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缴费标准: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应根据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和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频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征集,标准为工资总额的0.3%至2.5%。

    1.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应当符合下面四项要件之一: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 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工伤员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2)受理: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专业法务对“工伤”的建议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关于劳动者工伤维权的一些建议。

    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

    (一)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 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三、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四、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五、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但这里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有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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