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发表于:2014-12-29阅读量:(8958)

一般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交通食宿费

1、赔偿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赔偿条件: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员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康复治疗费

1、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计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2、赔偿条件: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的评定。

三、辅助器具费

1、赔偿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赔偿条件: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确需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四、停工留薪

1、赔偿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赔偿条件

(1)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的;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适当延长不超过12个月的;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想要享受停工留薪就要注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多少?,去了解下吧

 

五、护理费

1、赔偿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赔偿;

(2)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赔偿;

(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赔偿。

2、赔偿条件: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六、伤残补助金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1、赔偿标准

(1)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的: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赔偿条件: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二)五级、六级伤残

1、赔偿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赔偿条件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或工伤职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

1、赔偿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赔偿条件: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工伤要怎么认定,来了解下→→工伤级别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七、备注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享受工伤待遇的时候也要注意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居安思危嘛

 

工伤致死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赔偿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这么一段话满足不了你的求知欲,那来一篇吧→→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赔偿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4、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5、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三、工亡补助金

1、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赔偿条件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对工伤死亡赔偿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来看看→→因工死亡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下落不明的

1、下落不明职工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二、宣告死亡的

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即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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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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