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用人单位能否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

我去年入职甲广告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为了激励从事市场营销的员工,甲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末位淘汰” 制度。一年后,经考核,我确实属于“末位淘汰”范围。 因此甲公司书面通知我已经被淘汰,公司将在一个月以后正式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然而我在接到辞退通知后主张甲公司的“末位淘汰”制度不合法。请问:用人单位能否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
用户
您好,贵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解除需有法定依据,公司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贵公司所为的“末位淘汰制”本身就存在问题,只要公司对员工进行排名,总会有末位之说,与公司的录用条件总是不相一致的,是不合法的。因此,您有权拒绝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 60号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