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是否等于24小时可用工?

我于2008年2月入职某用人单位,双方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第35条约定:本用人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不能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两天。我须24小时开机,随时准备接受工作任务。根据以往经验,我认为该工作清闲,虽然工作时间不固定,但自主安排的休息时间较多,真正投入工作的时间少。因此,我签字同意该合同条款。今年4月,用人单位接到一份单子,并安排我负责该笔单子。此时,我顿感任务量大,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手机总是响个不停。两个月后,我渐感体力不支。我向用人单位申请增加人手,给我一个轮休的机会,但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没有同意。请问,用人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是否等于24小时可用工?
用户
您好,虽然贵单位依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也不能要求劳动者24小时工作,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需要提醒您的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因此建议您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查看贵单位是否已经过审批。若未审批,您可要求贵单位补偿您再次期间所超出的劳动时间的加班费。即使贵单位经过了审批,但其高强度地用工亦违反了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对您多付出部分予以补偿。
律师 96号律师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1天休息日。您的单位虽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是也不能要求劳动者一天工作24小时,拒绝劳动者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的要求。您可以要求单位补偿您每日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的加班费,并且要求适当的工作安排,您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也可以起诉。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定制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laodongzhongcai。您若还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zixun

律师 47号律师

加班

最新休息休假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