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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是否应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

在一次社会执法大检查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我所在的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我们单位工资总额差距很大。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原因,我们单位解释说,其是按支付给本单位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请问,失业保险费是否应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
用户
你好,应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因此,你们单位工资总额应该包含本单位职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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