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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拖欠租金时,次承租人垫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A开发商开发了一处商品房写字楼。后A开发商与我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A开发商向我公司出租写字楼一层,我公司支付相应的租金。但合同对是否能转租并未约定。合同签订后,A开发商依约将租赁的写字楼交付我公司使用。承租一段时间后,我公司将办公房屋一部分转租C公司,对此,A开发商未提出异议。承租一年后,我公司开始拖欠租金,故A开发商欲解除与我公司的合同。但C公司表示,其愿支付我公司拖欠的租金。请问:承租人拖欠租金时,次承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用户
您好,虽然A开发商与贵公司在合同中并未授权贵公司有权转租,但在贵公司转租部分办公场所时,A开发商并未表示异议,则视为A开发商同意B公司的转租行为。所以当贵公司拖欠租金时,C公司作为次承租人可以代贵公司交付租金,因此,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A开发商不能解除合同。
律师 5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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