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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后,以不通过中介的任何形式与房屋业主达成共识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视为利用中介房源信息,应支付月租金50%当服务费;是霸王条款吗,不是的话作为转租人,承租人跟中介签的房屋承租委托合同跟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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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您的这个问题,要看请款个,一般关于费用方面的问题,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就有谨慎审核合同条款内容再签订的义务的,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这个问题一般认定比较难,您要证明中介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说明了不能修改合同,其次就是就算被认定为格式条款了,但是 否就影响合同的履行,这个也不一定,都是需要法院去裁量认定的。如果说是您曾与中介的合同约定,明确的续租要支付服务费的,但您转账出去,然后告知了中介,那么只要中介同意的,那么您和中介的合同也就是终止了,但是如果没有告知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就是还是有效的,如果后续次承租人还是以您的名义和房东签订合同,那么您就要受原合同的约束。 如果本身就是承租人与中介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续租需要支付服务费的话,那这个您不是合同的相对方,那这个就和您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