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买卖租房 - 签订买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发表于:2015-06-11阅读量:(5683)
第一、 核实卖方身份
二手房交易的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或预期所有人。
请务必核实卖方身份!否则可能导致房屋购买行为无效,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遭遇诈骗,损失大笔购房款!
在以下不同情形中,需以不同方式去核实卖方身份:
(1)卖方有房产证;
(2)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
(3)卖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房产;
(4)卖方称代理房东售房;
(5)卖方离异后转让原共有房产;
(6)卖方转让其继承或受赠房产;
(7)卖方转让自购公房;
(8)卖方转让其竞拍取得的房产等等。
如需了解核实卖方身份的具体方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第二、 核实房屋状况
除正常考虑房屋户型、结构等建筑状况和小区及周边配套状况外,买方还需谨慎核实房屋权利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类型、使用期限、土地及房屋用途、房屋所有权性质、房屋共有人情况、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列入拆迁范围,等等。
否则,可能因房屋存在权利瑕疵而给买方带来巨大风险,出现即使交付了全部款项也无法实际取得房屋产权等情况。
第三、 定金约定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过的部分按照预付款处理。
另外,请注意不要使用“订金”等其他字样,否则该部分金额会被全部认定为预付款,失去定金的担保作用。
第四、 付款方式
建议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应尽量少付。
过户就算各种麻烦,也要仔细阅读 → 《二手房过户税费》
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存款到卖方指定的卖方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来付款。现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请谨慎选择。如需选择现金支付,请务必保留有效的付款凭证。
第五、 交房约定
建议双方约定在买方付清首付款时即交房。
对买方而言,实际交房不仅可以尽快使用房屋,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一房两卖的风险。对卖方而言,虽然暂未收到全部房款,但因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交房并不会带来实质风险。
第六、 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签约、付款、交房、过户四大步骤,每一个步骤都必须约定清楚,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对买方或卖方都有可能带来巨大损失,如买方已付款但无法实际取得房屋,或卖方已交房、过户却收不回全部款项,等。
房屋涉及抵押或买方需要按揭付款的,则还需要办理解押或按揭贷款等手续。
具体的约定较为细致、复杂,建议请专业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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