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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因他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否拒付租金?

我公司将公司厂房转租给B公司作为办公场地,租期三年,租金每月4000元。当B公司欲将办公设备搬至该厂房时发现,该厂房已被法院查封。经了解,我公司为借款向银行抵押该厂房,现因无法如期还款被银行起诉,银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故该厂房被查封。一直到三个月后,我公司将欠款还清,厂房才得以解封,B公司搬入。后B公司支付租金时只按搬入的日期计算,我公司表示B公司应当按约支付,但B公司表示系我公司的原因造成其无法如期搬入,所以拒绝支付未搬入时的租金。双方争执不下。请问:因他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可否不支付租金?
用户
您好,虽然B公司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和贵公司订立了合同,但是由于贵公司的原因,致使B公司当时并没有使用租赁的场地,因此,B公司并不需要支付不能使用厂房期间的租金。B公司应从搬入之日起开始计算应支付的租金。
律师 65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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