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迟延办理过户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明9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10月2日交房。现在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卖方却以过户手续办理迟延为由向我主张违约责任,并据不肯交房。请问我是否违约?如何救济?
用户
您好,原则上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是可能被认定为违约的,但是在您的案件中您是否存有违约,还不能肯定。原因有二,1、迟延办理是否造成对方损失。2、过户手续办理迟延的原因尚未明确,无法归责。 建议您与律师详谈,再行确定救济方法。我们也能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
律师 420号律师

您好,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是由谁造成的?如果不是您造成的,则卖房的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过户手续延迟办理是您造成的,对方以此为由不肯交房也是不合法的,因为,交房是卖方的义务,办理过户手续是双方共同的义务,并不是您一方的,卖方以此为由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是不对等的,但如果因您的原因迟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了卖方的损失,卖方是有权要您赔偿损失的,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交房。如果您后续有问题可以免费在线咨询律师

律师 66号律师

最新房产证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