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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在只有女儿照顾就想把现居住公房给女儿。但公房没有买下来欠了房租女儿还了房租。儿媳带来闹要继承不养老人想送老人去养老院。由于女儿已经出了3万又照顾老人老人想让女儿咨询如何能在死前让女儿拥有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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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号律师
您好,个人对自己持有的财产有分配权,可以选择赠与/买卖的的形式去处理。但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若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注意:以地方发布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