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我工程车主,与电动车主有纠纷,双方无碰撞无刮蹭,对方说要精神补偿。报案两小时后后辅警来协助解决问题,在辅警问话过程中,电动车主人 晕倒了,意识模糊,已报警送入医院,交警现在扣车,说要我与别人协商。
律师未回答前暂不可追问,律师的及时解答时间为:8:30-17:30,解答后您仍有疑问,可继续提问,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您好!关于您说的这个问题,建议还是先进一步跟进电动车主晕倒的实际原因是什么,另外再与交警确认这种情况下有无判定双方的责任,以及您也要回想一下自己在行驶过程中是否有不当的行为,最好可以给交警提供一下行车记录仪。如果没有划分责任的情况下,对方是因为惊吓晕倒的,您作为当事人之一,正常是会让双方协商给对方赔一点钱,如果对方是原本就有旧疾导致晕倒的,可以将这个作为与对方沟通的依据,若是在对方诊治过程中垫付医疗费的,注意留存相应的单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