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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否请求适当减少?

我将房屋卖给了高某,双方约定价款为50万元,一方违约的应支付购房款50%的违约金。后我又将房屋买给了李某,并将房屋过户给了李某。高某于是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我认为高某的损失并没有那么多,不应赔那么多;高某认为违约金额已经双方认可并在合同中约定的,理应按约定赔偿。请问,我可否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
用户
您好,您虽然一房二卖,构成了违约,但您违约行为并未对高某造成太大的损失,购房款50%的违约金与该损失相比显然过高,因此,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
律师 3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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