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通讯的发达,其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影响着法定证据的种类。 很多时候劳动者如果想要辞职,会发给邮件或者用短信辞职,若后期关于辞职的劳动纠纷需要举证的话,电子邮件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在催款前需先了解客户的运营情况及与借款有关的规定,如是否有固定的结款时间、负责人的坐班时间、有无对账时间等等,这样在面对客户的各种“借口”时,才可分辨真伪,见招拆招
今天我们来谈谈招聘的问题。找工作难,招聘也不容易。找工作的人会在简历上包装自己,企业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也会在招聘广告上美化宣传下。
在实务中经常会有企业碰到员工长期不来上班,又不办理辞职或解除合同手续,一般都会采用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但这种处理方式到底有没有风险?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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