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为保障双方权益,那么《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规定,有哪些呢?
所谓的“新劳动法”也就是《劳动合同法》,其对于辞职及赔偿的规定有: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劳动纠纷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以下就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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