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香港注册的商标在内地申请注册有优先权吗?

我公司于2007年5月时,在香港注册了某商标。B公司于2007年6月5日在内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我公司于2007年6月10日也向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并主张优先权。请问:我公司享有该商标的申请注册优先权吗?
用户
您好,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虽然香港属于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但是由于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区别于内地适用的法律,因此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贵公司在2007年5月向香港注册了某商标,与2007年6月10日向内地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是在6个月的期限内,因此贵公司享有该商标在内地申请注册有优先权。
律师 14号律师

最新其他咨询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