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一定是共同犯罪吗?

我和李某都非常痛恨陈某,我与李某并不认识,也不在一个地方上班,一天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在同一天同时对陈某实施危害行为,造成陈某重伤。请问,我与李某是共同犯罪吗?
用户
您好,不一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个概念可以知道,共同犯罪的成立,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意思联络,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在客观上共同行为人的实施行为必须符合特定的一个犯罪要件 因此本案中你与李某没有共同的故意,不存在意思联络,所以不是共同犯罪。
律师 88号律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李某事先没有意思连络,没有协商,因此您与李某对陈某实行危害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您们各自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 49号律师

最新刑事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