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加害人是否应证明受害人的故意?

方某租住的房子位于都美小区,我这栋楼的主楼与辅楼之间的楼梯过道上盖有玻璃亮瓦。某日因瓦片漏水,我便站到墙沿上整理瓦片,被附近斜上方未设立警示标志的架空高压线所吸而触电。经医院抢救,我被诊断为重度烧伤。住院两个多月后,我起诉架设该高压电线的A电力公司。请问,A电力公司应否需要举证我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
用户
您好,高度危险作业致使您遭受损害的侵权诉讼,由A电力公司应就您是否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A电力公司无法证明您是故意造成损害的,您可要求电力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您的损失,若A电力公司拒绝赔偿,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推荐: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all/all/p1.html
律师 55号律师

最新刑事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