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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人身权利受侵害,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赔偿权利人?

我开着汽车,在高速路上与石某驾驶的货车相撞,我受到重伤,双腿被截肢。经过调查,交通事故的责任不在我。在民事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我无法亲自出庭,于是想让我父亲代替自己向法庭请求石某给予赔偿。请问,我的父亲可否作为赔偿权利人出庭?
用户
您好,赔偿权利人包括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您因车祸受到重伤,双腿被截止,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无法亲自出庭的,您的父亲是由您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所以,您的父亲依法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
律师 5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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