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餐饮行业 - 女子拉面吃出电池,店家是违法还是犯罪??
发表于:2015-09-09阅读量:(6657)
9月5日,任女士同朋友在无敌家三里屯店就餐,竟在拉面碗里发现了一节7号电池。事后,店方称此属于操作失误,该店回应,是计时器不小心掉下,马上有捞出来,但是没想到电池在里面,电池肯定是没有煮的。
就算运营商给出这种回应,电池这种用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物质,泡在汤里,还喝进肚子,想想都觉的可怕。
食品安全令人忧心!请看:
这档事法律该如何定性呢?这是违法还是犯罪呢?
店方的行为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吗?我们来看一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以及破坏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食品安全标注学问多:
3、行为人表现为故意的,而且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4、该行为人是指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从本案例中不难看出,店方并不是故意的,也不是为了非法获利。因为任何一间餐厅大boss最怕出现这种事故,即使没有造成危害,也会给餐厅名誉和利益带来影响。
那么没有触及罪名,就不违法不用赔偿了吗?并不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
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也提到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情况。
本案虽是过失,但是电池泡汤,很可能危害顾客健康。
但触犯此条款的后果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因为是过失,赔偿顾客是必要的,至于是否将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还将由相关部门认定。
综上,电池的食用会对身体造成一定影响,消费者有权向商家主张损害赔偿,可以要求商家带去做检查。选择正规医院,届时由医生决定具体做何种检查。如给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商家需承担相应赔偿。如未对身体造成损害,商家应支付检查费用。
开餐馆风险多多 →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