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割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发表于:2014-07-08阅读量:(3856)

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永远都是离婚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的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更是让人纠结。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权不仅具有财产内容,还包括了特定的身份关系——股东资格。那么,对于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持有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

 

这里分成了两种情况:

第一种【1】夫妻双方对该股权分割协商一致的

第二种【2】夫妻双方对该股权分割协商不一致的

 

 一、夫妻双方对该股权分割协商一致的

如果夫妻双方对股权分割协商一致,则如果持有股权的一方同意将股权转移予另一方时,若另一方为公司股东则直接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即可。若另一方非公司股东,则面临三种情形。

 

☞就是说你和我都是公司股东,那咱们夫妻之间的股权就可以直接办理转让手续了。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是股东,这就比较麻烦了。下面请跟小编来看:

 

(一)公司所有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我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你,公司的所有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你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二)该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但同意购买的

☞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而明确表示选择购买股权的。那夫妻可以就股款进行分割。

 

(三)该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也不表示购买的

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变动,过了30天的答复期后,也不表示要购买该股权的,那么就视为他们同意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此时,夫妻对股权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公司具有效力,可以据此协议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

 

☞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且30天内不表示购买,夫妻对股权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公司具有效力。

 

二、夫妻双方对该股权分割协商不一致的

夫妻双方无法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时,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公司法》都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司法实践中,法院并不判决直接分割夫妻讼争的股权,而是针对两种情况进行操作:

 

(一)对夫妻共同共有的公司的股权分割: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

 

☞从夫妻关系变成合作伙伴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丈夫不参加公司经营,你可以把股权买走,公司就变成你的了。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价高者得哦!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二)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的情况下:

【1】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股权登记方,并在其它财产分割时给另一方相当于应得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股权,给钱补偿!

 

【2】可以将一方所有的公司股份向第三人进行转让,并将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在此,小编要提醒您注意,一旦公司还存有其他股东时,股权转让事项要注意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的行使。

 

由于这部分股权作为财产存在特殊性,在分割时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是有别于其他财产分割的。如果您对这一部分财产分割实际操作有疑惑或有困难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内容:传送门(ctrl+左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离婚财产  离婚纠纷  易法通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