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即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以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双方是以可能的结婚为目标,类似“试婚”概念。有时候婚前同居会构成事实婚姻,因此很多人就会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进行混淆。
杨某与被告赵某1994年7月办理结婚登记,两人都是二婚,杨某还带了一个儿子在身边,可是结婚以后,赵某和杨某的儿子却没有办法融洽相处,加剧了夫妻二人的矛盾。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杨晓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某某、王某某,被告王某某委托代理人张恒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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