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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04年6月1日,李某开车将行人魏某撞伤,李某立即送魏某去医院,但忘记了报案。有目击证人可证明事故是由于魏某横穿马路所致,李某并不存在任何违章驾驶行为。请问: 1、问题中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2、魏某在住院里,要求特级护理及额外护理,但事实上魏某的伤情并不严重,李某是否要按魏某的要求去做?
用户
您好,机动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中,1、李某应当承担责任,但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首先,李某没有及时报案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法规,但有目击证人做证同样可以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因此不能因李某没有及时报案而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次,该起交通事故是由魏某横穿马路造成的,李某不存在任何违章驾驶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李某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魏某要求特殊护理及额外护理的要求,李某可咨询主治医生魏某的要求是否有必要。若有必要,李某应当满足其要求,若不必要李某可以拒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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