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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劳动者怀孕6个月想提前请产假,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批准?

甲是A公司的员工,因怀孕6个月,想提前请产假。请问:A公司是否必须批准?
用户
您好, 劳动者怀孕6个月想提前请产假,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因此,依照法律规定,员工产假可以从产前15天开始请。而若员工是因为身体状况的原因需要请假而又能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则公司应以病假的标准批假,若均没有以上情况的,企业有权视情况不批假或者以事假标准批假。 问题中,A公司可以不批准。产假是从产前15天开始请,而不是怀孕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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