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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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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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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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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 万股;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 年 月 日入职公司,担任 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
为了体现“ ”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 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干股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 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激励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 年 月 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 万股。
3、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办法: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公司的自身情况,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以下方式进行:
1、经股东大会同意,由公司大股东方(出让方)同公司被激励员工(受让方)商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如:_____年内),受让方按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__________公司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2、受让方可以以期股红利、实股红利以及现金方式每年购买由《员工持股转让协议书》规定的期股数量;
3、各股东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4、受让方从协议书生效时起,即对其受让的期股拥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
5、此次期股授予对象限在__________公司内部。
三、干股的激励核算办法与期权的行权方式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净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当年的分红,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2、行权价格按行权时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出资以其所持干股累积未分配收益冲抵,多退少补。如干股累积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权金额且本人不予补足,则对应不足出资部分视为其本人自愿放弃,原权益仍属于原股东,其本人相关股份数量根据其实际出资情况自动调整,其相关损失也由其本人承担;期权行权后,公司以增资形式将员工出资转增为公司股本;
3、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协议书第四条相关要求;
四、员工股权结构
1、根据员工在企业中的岗位分工和工作绩效,员工激励股分为两个层次,即核心层(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中层(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2、层次界定:核心层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总监、总工;中层为各部门经理、中级技术人员。
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层为中层的两倍。根据公司业务和经营状况可逐步扩大持股员工的人数和持股数量。
4、员工激励股内部结构:
5、公司留存账户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薪酬结构中长期激励制度期股计划的期股来源。公司可结合每年的业绩综合评定,给予部分员工期股奖励。
6、由于员工期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通过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东的相对稳定股权比例,又能满足员工期股计划实施的灵活性要求。
7、其他条件:
五、基于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的性质,乙方必须承诺并保证: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参与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也无在第三方公司兼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4、本人保证在干股激励期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承诺的时间前主动离职,本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6、如果在在公司规定服务期限内离职,本人同意按照按照离职前双方约定的有关规定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
7、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承诺放弃公司给予的所有干股激励所产生的一切收益;
8、任职期间,本人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包括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的处罚甚至开除处理;若本人离职后3年内从事与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经营活动,本人愿意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9、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10、本人保证不会发生第三人要求分割干股激励及期权激励的股权;
11、本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配偶)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六、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股东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但应支付相应对价,对价的支付标准按照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持股数量÷公司全部股权数量。
2、乙方在干股激励期间有下列行为的,甲方不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是否继续签订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2)乙方离开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辞退、自动离职、协商一致离职、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在甲方处工作离职等);
(3)乙方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死亡的;
(4)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5)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8) 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9)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10)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1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损失额达到____元即为重大损失);
(12)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
七、股东权益
1、期权完成行权后,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其以实际出资享受相应表决权和收益权。其他相关权益,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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