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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己产品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我公司申请注册了商标“暖心”用于自己生产的纸巾。后乙公司在其生产的抽纸上印制了“天使”牌“暖心面纸”字样。我公司认为乙公司擅自使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而乙公司则辩称,“暖心”只是该款抽纸的名称而已,且其有注明是“天使牌”,包装也和我公司有很大区别,不可能误导公众。请问: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用户
您好,乙公司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贵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贵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若乙公司拒绝贵公司相应的请求,贵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贵公司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推荐:http://www.yifatong.com/zhaolvshi/all/all/p1.html
律师 19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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