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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后还必须使用注册登记的名称吗?

我公司向国家农业部申请了某植物新品种,两年后国家农业部授予我公司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为15年,后保护期届满后,我公司想用另外一个名称。请问: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后还必须使用注册登记的名称吗?
用户
您好,农业部授予贵公司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满后,如果您想继续使用该品种权,就必须要用之前已经注册登记的名称,而不能自行更改名称。
律师 25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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