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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借款,约定12年还。债务人未如期还钱,债务人向出借人承诺另一笔回迁款到账后立即还钱,到账时间不定。这算另行约定还款时间吗?实际上2019年回迁款已到账,出借人2021年起诉还款,超过诉讼时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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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主要看债权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①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双方就“回迁款到账后还款”这一时间点达成一致,并书面签字确认。或者有双方就此事达成一致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证据证明该事实,则债权人可主张已变更还款期限,适用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还款权利之日起计算3年。 ②若无①的证据,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在2012年-2021年期间,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的行为,例如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发函件等方式催款的,也可以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注意:2012年-2021年期间,每三年必须都要有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义务的行为,才能重新计算3年诉讼时效。) ③债务人在庭审过程中自认,债权人在此期间有向他追讨过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成立。 若无相关的书面或电子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情形的,则债务人可以主张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