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村委收回土地,需要告知您本人,村委未通知您也就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您有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若您需要起诉的,您需要准备起诉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相关部门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给您造成了损失。不过您家人对此也有一定的责任,农村土地是交由您家承包管理的,您私自交由亲戚种植,且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所以您自己也有过错。由于您的案件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委托律师处理,由律师为您收集相应的诉讼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