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是否属于抵押物?

我将我的某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半年后,我公司在该地块上建设了一幢大楼。2年后,我公司不能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请问,该土地上新增的大楼是否属于抵押物?
用户
您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你所说的问题中,你们公司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后又在该地块上建设大楼,新增的大楼是不属于抵押物的,因此你们公司的大楼是安全的,完全可以拒绝银行的要求。
律师 29号律师

最新其他咨询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