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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否提前收回出让的土地?

你好,我们公司取得了某地块的使用权,剩余20年的使用期限。土地管理部门却告知我们公司,因交通建设的公共利益的需要,需提前收回该幅土地,但会给予相应的补偿。我想问,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能否提前收回出让的土地?
用户
你好,这是可以的。国家在因为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同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给与补偿。建议你们公司注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可以就补偿的具体费用向土地管理局进行咨询。
律师 56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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