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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擅自使用作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并标明商品原产地,是否构成侵权?

我们公司在生产的高粱酒上使用了某集体组织注册为商标的地理标识,但是我们公司生产的葡萄酒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识所在地。该集体组织知晓后,认为我们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有权,要求我们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我们公司辩称,其已经在商品上注明原产地,不存在造成误导公众的可能,因此不构成侵权。请问:擅自使用作为集体商标的地理标志并标明商品原产地,是否构成侵权?
用户
您好,贵公司生产的葡萄酒并不是来源于地理标志所在地,贵公司擅自使用他人的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即使贵公司在商品上注明了商品的真正产地,也构成侵权。建议贵公司及时和该集体组织商标的所有人协商解决,停止侵权,积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 81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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