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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这边公司要把股权转让给我,然后由江苏南通公司收购深圳公司,这样我作为阶段性过渡股东,有没有什么风险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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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作为股东,需要承担出资义务。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你占股60万,你要承担60万的出资义务。假设如果这时候公司债务无法清偿被债权人起诉了,是可以一起告你要出资到公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债务方面,股权转让前公司负担的债务,在转让之后仍由公司来承担,但是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然应对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股东不能举证说明股权转让前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原股东,应当对股权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由原股东承担的,原股东应当对公司的该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如果一定要转让到你名下,一定要提前找专业律师做好《股权转让协议》的设计,约定出资、退出机制、债务承担责任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