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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人损害,销售者是否担责?

我朋友常某很喜欢喝饮料,某天一起逛超市的时候,从超市购买了一瓶饮料,但喝过该饮料后,常某得了急性肠胃炎。经调查是因为常某喝的饮料已经过了保护期,饮料已经变质,常某要求超市赔偿。请问,超市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用户
您好,因饮料过期导致常某受到损害,常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即超市请求赔偿。超市没有及时撤下过期的饮料造成常某得了急性肠胃炎,应承担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超市明知饮料已经过期却仍然销售导致常某健康受损,常某还有权请求超市支付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 62号律师

您好,因为饮料缺陷而造成了您朋友的人身损失的,生产者与销售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您朋友可以向饮料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饮料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饮料过期而导致的消费者损害,作为销售者的商场有先行赔付的责任,即若您朋友向商场主张赔付的,商场不得推诿给生产者,应当赔付后再查看饮料过期究竟是谁的过错,与生产者分担责任。您若还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可以为您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zixun

律师 57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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