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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被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能否优先受偿?

2005年,我公司与K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我公司承担K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建设,我公司完成后,K公司支付工程款。后K公司一直拖欠该笔工程款,我公司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因K公司有多个债权人,因此,我公司要求将该工程拍卖,并要求自己享有优先受产权。请问:我公司享有优先受产权吗?
用户
您好,发包人K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贵公司作为承包人可以催告K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K公司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意外,贵公司可以与K公司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且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需要注意的是:优先受偿权即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律师 88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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