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重复参保人身险的,保险人应否全额赔偿?

我女儿是厦门市实验小学6年级的学生,她所在的学校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我也帮她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前天放学,我女儿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上致死。事后,我向两家保险公司索赔,但两家保险公司均称无法全额赔偿。请问,两家保险公司应否全额赔偿?
用户
您好,财产保险在重复保险情况下的受偿方式,但并不适用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保的是人的寿命与身体,由于这些都不可用金钱价值衡量,也就不可能构成超额保险。对于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不仅不用向保险人通知其重复投保的事实,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各保险人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不存在按比例分担保险金的情形。因此该两家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您全额支付保险金。若该两家公司不支付,建议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 94号律师

最新其他咨询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