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某甲与崔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表于:2016-12-28阅读量:(1351)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4)京民初字第1248号

原告褚某甲。

委托代理人傅小景,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崔某。

委托代理人聂经伦,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褚某甲与被告崔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5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9日、2014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褚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傅小景,被告崔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聂经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褚某甲诉称,原、被告双方于1994年相识,××××年登记结婚,原告是第一次婚姻,被告是第二次婚姻,婚前双方缺乏足够了解,被告性格过激,做事不顾及原告的自尊和感受,虽然原告努力维持家庭秩序但内心常处抑郁纠结之中,2011年3月开始至今双方一直分别居住。原告认为原、被告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令:1、原、被告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夫妻共同债务;3、子女随可以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承担抚育费用。

被告崔某辩称,原告在诉状中编造双方分居事实并没有事实依据,原、被告双方家人关系非常亲密,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子女目前也处在高考的关键时刻,也是为给子女一个安宁的家,不同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4年相识,××××年××月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取名褚某乙。被告系第二次婚姻,近年来原、被告因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原告对被告的处事方式不认同,双方缺乏长时间的共同生活至夫妻感情不睦。2013年5月,原告曾向本院提起过离婚诉讼,本院于2013年8月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判决后至今,没有证据表明双方关系有明显改善。2014年5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审理中,因双方对婚姻意见各执己见,致调解不成。对子女抚养问题,被告要求子女储翔随其共同生活,原告同意被告意见,并愿意依法承担抚育费用。

本案中,有证据表明至本次诉讼离婚之日双方仍享有权利的财产包括:1、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位于镇江市某巷某房屋;2、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位于镇江市某城邦某房屋;3牌号为苏L×××××思域轿车一辆;4、牌号为苏L×××××别克凯越汽车一辆。审理中,原告撤回了要求分割上述财产的诉讼请求。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亦未向法院申请财产价值认定并完整表达财产分割诉求。

上述事实有结婚证、(2013)京民初字第1601号民事判决书、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信息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夫妻感情的维系以双方的基本信任和理解为前提,夫妻感情是否融洽是双向判断问题,并非单方意愿可以成就。近一年来,原告两次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仍没有证据表明双方关系有明显改善。原告再次提出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愿望强烈,原告对被告的不认同感十分突出,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准许。

根据原、被告对子女抚养意见的意见,子女褚某乙随被告生活更为合适,原告依法支付抚养费用,综合考虑上一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原、被告的收入情况,本院酌定原告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1000元。鉴于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并未能完整表达财产价值认定及分割意见,原告撤回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亦不损害被告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故本案中对双方共同财产暂不处理,双方可协议处理或另行诉讼解决。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褚某甲与被告崔某离婚。

二、原、被告所生一子褚某乙随被告崔某共同生活,原告褚某甲自2015年1月起每月15日前给付被告崔某子女抚育费10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案件受理费240元,由原告褚某甲负担120元,被告崔某负担120元。(上述费用原告已垫付,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某路分理处,账号11×××61)

审 判 长 孙 文

代理审判员 颜颂程

人民陪审员 吕 维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袁 静

 

离婚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