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4001-555-689转2 箭头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抵押物被他人取得,抵押权还存在吗?

章某向我借款,把他的电视机抵押给了我。后来,章某的妻子刘某急需用钱,便偷偷将这台电视机以2000元卖给了王某,还告诉王某这台电视机的确是自己的,相关的发票、保修证都在,只是这台电视机已经抵押给了别人。王某听后,未表示任何异议,付给刘某2000元钱后,将电视机和相关的发票、保修证都拿走了。章某到期不能还债,我找到王某,要行使对该电视机的抵押权。王某不肯,认为自己是善意受让人,从拿到电视机时起,就对该电视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因而我不得行使抵押权。请问:我还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用户
您好,王某是善意的受让人,他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从拿到该电视机时起,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但是,王某在购买电视机时已经知道该电视机抵押给了您。因此,该电视机上的抵押权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您还可以行使您的抵押权。
律师 18号律师

最新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