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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再要到丈夫所在地办理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是黑龙江的嫁到陕西 现在在黑龙江老家 我们分开一年了 现在要离婚 是不是必须我要去陕西办离婚才可以
用户

您好,不用的,办理离婚证不一定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在男女双方或者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即可。

律师 33号律师
您好,不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只需到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即可,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在其中一方的所在地。
另外,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正常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律师 62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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