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离婚诉讼中,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外遇的证据?

我通过多方途径了解到自己丈夫陈某有外遇的事实,并初步掌握了陈某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陈某在自己的外遇事实被妻子我发觉后,数次向我写下“悔过书”、“保证书”,以求得到我谅解。同时由于第三者为陈某单位同事,该婚外情曝光后,单位对二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我与陈某数次沟通未果,现我拟以手头所掌握的陈某外遇的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请问: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外遇的证据?
用户
您好,可以作为陈某外遇行为证据的,包括陈某与第三者互相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该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可以先进行公证,再提交法院,另外您所掌握的能证明陈某与外遇对象同居、同租的书面材料,包括租赁协议、邻居与同事的证言等。同时,由陈某自己书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单位对陈某及其外遇对象的处理结果也可以作为证明陈某外遇行为的证据。
律师 75号律师

最新离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