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招商加盟


电话咨询


微信

扫码 扫码立即咨询

QQ
返回顶部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

已解答

男女双方未婚,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谁?

2005年,我与张某通过婚姻介绍网站相识,并相恋。2007年5月我出资10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并登记在张某名下,准备作为婚房使用。2008年,双方发生矛盾,并协商房屋的返还问题,但是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我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房屋。请问:男女双方未婚,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谁?
用户
您好,恋爱期间一方出资购房是为以后双方共同生活进行必要的财产储备,是对结婚的一种物质保障,并无将房屋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对方的意思表示。如果最终未能结婚那么未出资一方即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房屋或购买房屋的价款。 双方均出资,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或一方独有。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双方并未结婚,故只是一种合作购房行为,分割时应遵循双方的出资和对取得房屋的贡献大小并结合产权证书登记的份额进行考虑。 本案中,本案当中林某与你尚未结婚,仅仅是恋爱关系,恋爱关系不是民法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在不能认定为赠与、借贷等法律关系的情形下,只能认定不当得利。
律师 94号律师

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以登记为准,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首先推定就是属于谁的,而不论出资情况。就您的情况,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虽然是您出资,但因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因此该房产属于张某个人财产,您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另外,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意,往往一时冲动给付对方较大数额的钱款。一般来讲,这种行为的目的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在双方无法继续婚约,即这种行为的目的无法实现时,接受方继续占有给付的大额钱款已失去了相应的基础。应依据民法上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将该钱款退还。综合您的情况来看,您虽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房屋,但可以要求张某将购房款予以返还。如果对方拒不返还的,您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如果您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诉讼事务管理的服务:http://www.yifatong.com/p/susongguanli







律师 41号律师

最新离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