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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答

我姐要离婚,请问之前给姐夫做生意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

我姐想离婚了,在家太受苦了。他家人对他不好,产后搞得一身是病,去医院看他家人还不给钱他家本来很穷 都是我家给的钱,我姐给他钱做生意。小孩现在7岁了,现在拆迁分了80平方,孩子40,他40平方,我姐户口没过过去。对我姐不好,我姐要离婚,他就叫我姐净身出户。请问离婚后那些钱可以要回来吗?
用户
您好,您姐给男方的钱是她的钱还是你们家的钱呢?如果当时是借给男方的,可以要求男方归还。对于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姐姐也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 844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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