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解析来啦!或可省下一笔钱~

发表于:2019-01-10阅读量:(3313)

都说新年新气象,自2019年1月1日起,又有一项事关大家切身利益的法规开始实施了。它就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所谓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项内容。而法规的出台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这会给我们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我想最为贴切的概括就是——我们可能又要多拿一笔钱了!这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说起啦!

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要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子女教育两个主体需要注意:1、教育扣除主体包括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这里的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还需注意的是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适用。

而且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其期限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要是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由于专项扣除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证书也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才可以生效。

最后提醒若是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要注意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但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里的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要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并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赡养老人

主要分两种情况:

1、要是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要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也就是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后,工资薪金个税的计算公式为:(税前收入-三险一金-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举个例子:A和B是夫妻,有孩子一个(上初中),需要赡养双方老人(双方父母都过60岁),且有一套房的房贷。夫妻双方商定子女教育和房贷在A处扣除。

那么假如A月薪为16000元(扣除险金等扣除项后),那么A的专项扣除为:2000(赡养)+1000(房贷)+1000(教育)=4000,则2019年开始A所需缴纳的个税为:(16000-5000-4000)*10%-210=490元。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APP“个人所得税”。大家可以下载该APP,在线上完成。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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