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与青某、邓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表于:2015-10-10阅读量:(147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尉民初字第293

原告宋某,女,汉族,19631015日出生,新疆尉犁县人,农民。

被告青某,男,汉族,19611016日出生,四川省南充县人,农民。

被告邓某,男,汉族,年龄、籍贯不详,农民。

以上两被告委托代理人向纪全,新疆纪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宋某诉被告青某、邓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宋某于20153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宋某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宋某撤回起诉。

诉讼费减半收取951元,由被告宋某承担。

审判员  朱 宪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七日

书记员  都格加甫

合同纠纷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