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

发表于:2015-07-20阅读量:(1405)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长安民初字第05875号

原告李某,男。

委托代理人付斌,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女。

本院受理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后,被告在递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

经审查,本院认为,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离婚纠纷,属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被告曾在原告现住处同原告共同生活过,但被告已于数月前因双方产生纠纷而搬离,原告现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此案移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其管辖权异议成立,本案应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王某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徐峰章

人民陪审员  李志勇

人民陪审员  王宝军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胡 楠

起诉离婚  律师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