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规定

发表于:2015-05-27阅读量:(2162)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尤其是如今能和平地协议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少,有很多人最终都选择走诉讼途径离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了解离婚案件诉讼的管辖法院显得尤为必要,而离婚案件的管辖除了符合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外,又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本文将为读者介绍一下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与特殊规定。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特殊规定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军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

(四)关于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在国内结婚国外定居的华侨离婚,若其定居国不予受理,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离婚,若其定居国不予受理,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并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更多的离婚信息,您可依需要点击查看~

↓↓

离婚 “不易”

离婚有哪些方式?

离婚条件

怀孕离婚有哪些限制?

签了离婚协议算离婚吗?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有何不足

协议离婚后能否再要求离婚赔偿?

 

 

本文版权归易法通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否则我公司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民事诉讼法  离婚  婚姻  

热门排行

热门合同
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可信网站身份认证 支付宝特约商家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保障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闽ICP备09042048号-2 版权:易法通股份
关注导师
关闭

连续5天获取价值700元干货

Day1赠送 法务官针对所需合同制定法律风险提示版1份

Day2赠送 视频课程教《劳动合同填写指南》

Day3赠送 《公司章程范本》或《保密协议范本》1份

Day4赠送 法务官微信在线专业答疑1小时

Day5赠送 视频课程《社保入税争议处理》教避税秘诀

二维码

①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个人微信

② 关注后,发送关键字“干货”2个字

③ 我给你发《劳动合同风险版》.doc

④ 每天找我要以上物料

title
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加我个人微信

法律问题,实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