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发表于:2015-02-12阅读量:(3442)

结婚时样样都好,所有自己拥有的都恨不得给对方。离婚时,曾经喜欢的地方都变的讨厌,睚眦必较。

对于房产价值如此之大的的财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其有特别的规定。

一、房产归属问题

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

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产问题的规定

婚前一方签订房地产合同,并支付首付和银行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的财产归属,首先,按照协议,自由的原则。

若无法达成协议的,根据具体情况物业,照顾孩子和妻子的权利和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补偿。

 

不要吃了哑巴亏啊:《婚前房产婚后增值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三、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子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

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2、婚后购买的商品房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

(1)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

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

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按揭房,详细的戳:《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4、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

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

6、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除了房产,还有债务:《婚姻法,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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