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务指南 - 离婚事务 - 丈夫经常对妻子实施暴力,妻子如何维权?
发表于:2014-06-30阅读量:(3659)
丈夫经常殴打妻子,妻子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不管丈夫是出于什么原因对妻子实施暴力,这种行为都应当被禁止。因为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因此小编提醒各位,当妻子面对丈夫的家庭暴力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予以劝阻、调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维护群众权利和利益的职能。所以当妻子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
二、请求公安局处理
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方予以行政处罚。
三、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以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且,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到这,小编觉得您可以详细了解下这个→《家庭暴力离婚责任》
在这里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选择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如果您在遇到家庭暴力时有通过公安局处理,那要注意收集报警记录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详情请点击进去→《家庭暴力离婚如何取证》
如果您在生活中也遇到了家庭暴力,您可以考虑采纳上述的几种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也许看起来跟文章的问题差不多,但细微的差别就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处理。如有需要您可详细了解,敬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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